2008年11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派出所为何如此“楚楚可怜”?
乔志峰

  报载,陕西山阳县公安局侦破一起3名记者涉嫌敲诈勒索该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3万元的案件。申震、乔永、杜安宁3人在接到“山阳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乔迁收红包”的举报后前往中村派出所“采访”,采取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敲诈中村派出所人民币3万元。山阳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,事发前中村派出所确实刚刚乔迁新址,但据他掌握的情况,中村派出所并没有借乔迁收礼。
  这几个记者真是“牛”,连堂堂派出所都敢敲诈。难道他们不知道,派出所有枪有手铐是专门对付违法分子的?令人费解的是,有人跑来敲诈,岂不是送上门来,理当当场拿下。可面对记者的“威胁和恐吓”,派出所竟然很“温柔”,真的奉上了3万元红包——这家派出所咋这么好欺负哩?
  常言说得好: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。当事派出所如此“楚楚可怜”,难免让人心生疑惑。联想到最近见诸报端的公安机关收取“乔迁费”、“赞助费”的新闻,笔者想提醒山阳县公安局的负责人:在没有经过全面调查之前,还是别单凭自己掌握的情况,就轻易作出“派出所并没有借乔迁收礼”的结论吧。
  如果派出所果真如县公安局负责人所言“并没有借乔迁收礼”,那就更反常了。要知道,公安机关可是人民群众的“保护神”,如果派出所这么软弱、这么好欺负,还怎么指望他们保护群众呢?
  3个记者敲诈勒索,已被绳之以法。但当事派出所为何如此轻易就被记者给“威胁和恐吓”了,恐怕也该好好查一查吧。